发现最近评论里对于葛温德林这个角色的争议很大,这里谈一下我对这个角色的看法。
首先我必须承认,对于这个角色的塑造是有问题的,第一卷通知里也说过,当时这卷的目标只是“能串联多个情节,讲一个稍微复杂一些的故事”,对于角色塑造并没有考虑太多。
其次,我想说一下葛温德林究竟是怎样一个人,也针对一些书友的评论做一个回答。
1.主角突然不见,父母是怎样一种反应。
莱恩没有突然不见。第四十四章“同道中人”第一句就是“莱恩轻声和父母打了一声招呼,朝女孩走去。”
2.主角被魅惑后不但没有生气,还整暇以待的撩妹喝红茶。
2.1莱恩生气了,只是没有像部分读者希望的那么生气。
莱恩脱离魅惑之后,因为顾虑黑巫师家庭的可能没有打草惊蛇,在发现葛温德林只是私人行动后立刻反制,用柔术将对方锁至脱力,并狠狠地打了她的屁股,还通过葛温德林的母亲再次收拾了她——莱恩不是没有生气。
而我在这里的问题,是为了保持前期一贯的轻松风格,用了太多梗和轻飘飘的词汇,消解了这场矛盾的严肃性,这一点是很不好的,我道歉。
2.2没有撩妹,但莱恩也没有继续追究。
2.2.1关于撩妹的问题。
我想莱恩对葛温德林说的话应该没有任何暧昧的成分,两人互相之间都是基本的情报试探。
唯一可能存在暧昧的地方在莱恩得知独角兽的血后,选择用凯瑟琳来威逼葛温德林道歉,而不是死磕。这一段有读者评论“这就开始用斯德哥尔摩钓妹妹了?”,我想存在很大的误解。
肉体的惩罚只是一部分。不管这几章里的葛温德林在大家眼里究竟是什么模样,但这只混血媚娃性格核心“任性自我”的塑造应该没出问题。对于一个任性自我的人,逼她道歉其实是一种精神上的惩罚,这种惩罚有时候比肉体惩罚还要让人难忘。
所以葛温德林道歉的时候才会咬牙切齿。
而只停留在道歉的层面,不进行更暴烈的报复的原因,在2.2.2里详述。
2.2.2莱恩不继续追究的问题。
2.2.2.1答部分书友认为莱恩应该弄死葛温德林的观点。
第一,从我个人的价值观而言,我作为作者不认同这种同态复仇乃至升级复仇的想法。虽然我个人也非常讨厌甚至憎恨熊孩子——拆好朋友送我的手办、搞坏我的电脑、弄脏我买的珍藏版书,覆盖我的游戏存档——这种时候我确实气地要死,但我依旧要说,从一个文明社会的角度而言,杀人并不是一种合适的、具备社会效益的行为。在当下最基本的伦理观里,我们最应该做的是寻求法律的帮助,而不是走极端的道路。
所以莱恩才会说“道歉有用的话,还要傲罗做什么?”,这虽然是玩笑,但同样也是事实——遇到纠纷,请寻求法律的帮助。
第二,莱恩不具备弄死葛温德林的实力。
从客观上来说,葛温德林有尼可·勒梅赠予的防护炼金物品和保命手段;从莱恩主观的角度,葛温德林的母亲就在楼下,他不可能也不愿意直面一个成年巫师。
无论是在击杀葛温德林的途中被发现而陷入战斗,还是杀死葛温德林潜逃,对于莱恩而言都很危险。
因为“莱恩结结巴巴地自我介绍了一番,就被葛温德琳不由分说地拉上了楼”——凯瑟琳知道他的真实身份。
从被害人变成过失杀人犯可不是什么好的体验。
2.2.2.2为什么不在脱身之后选择举报或找人报复。
2.2.2.2.1不举报的理由。
原因一,侵害未遂,也没有任何直接证据,魔法部未必会管这种“小纠纷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