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673章 开盘(3 / 4)

结构,每年2%的管理费用于覆盖基金运营成本,投资盈利后,在LP收回全部本金并达到8%的年化门槛收益率后,GP提取20%的业绩报酬。

解释完《私募备忘录》主要是向潜在投资者披露基金的投资策略、风险因素、关键人物条款的作用以及相关内容之后,盛镕示意韩远征把已经打印好的几张表发给大伙。

“这些事需要各位回去准备的文件,主要是作为合格投资者的身份认证材料,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证明、收入证明等,这份清单我也会发到各位邮箱。另外,也需要签署一份认购协议和风险揭示书,就在最后一页。”盛镕说道。

“这个风险揭示书有什么用?”有人问道。

“规避我我们接受的投资资金的来源风险。简而言之,就是你得保证你投到基金里的钱是好道儿来的。”

“嗨,这不废话么,这里谁的钱不是的?”

“那可不一定啊,万一谁家老爹是那个什么贪,对吧?”有人嘀咕一句。

“所以,才要有这个来防止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。”盛镕笑了笑,“OK,我们继续。”

之后,又开始介绍了管理团队的招募进展,“除了我和远征作为GP管理公司的核心发起人,我们目前正在接洽一位拥有多年FoF母基金运营经验的运营总监候选人,负责基金的日常行政管理、报告和合规事宜.......”

“同时,我们也计划设立一个技术咨询委员会,邀请一些行业专家,为我们评估TMT领域的项目提供技术支持.....”

最后,盛镕公布了资金募集的最新数据,“鉴于腐国这边的办事效率,我们根据惯有做法,基金注册和募资过程是同步进行的......”

“截至目前,我们获得的口头或书面承诺的出资额,已经突破了三百二十万英镑,超出了我们第一阶段三百万英镑的募集目标.....这充分证明了市场和我们这个团队受到的认可.....”

等到了提问环节,气氛显然被募资额的阶段成果刺激的更加活跃起来。

先是那个王铮,“老韩,盛镕,关于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表决机制,文件里提到GP拥有一票否决权。我想了解,这个否决权的适用范围具体是哪些情况?是针对所有投资决策,还是仅限于触及预设的风险红线或违反投资策略的情况?如果GP行使否决权,是否需要向LP委员会提供书面解释?”

继续阅读,后面更精彩!

盛镕显然有所准备,“这个问题,GP的一票否决权主要应用于两个方面,一是确保投资决策不偏离基金既定的核心策略和风险控制框架,比如禁止投资衍生品、单一项目投资额超过总资产一定比例等。”

“二是在极端情况下,保护基金整体利益,避免因个别LP的短期利益诉求而损害长期价值。行使否决权时,GP必须向投委会提供详尽的理由说明,并记录在案。这既是权力,也是责任和约束。”

庄欣怡更关注风险,一举手,“盛镕,文件里提到LP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,但如果GP的管理公司因为重大过失或违规操作导致基金出现远超本金的损失,比如惹上了官司或巨额罚款,我们LP会不会有连带责任?这部分风险如何隔离?”

盛镕点点头,“法律上,LP的有限责任是明确的。GP的管理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实体,其自身的债务或违规责任,原则上不会穿透到LP个人。”

“但是,如果LP参与了GP的实际管理,或者对GP的违规行为知情甚至授意,则可能面临责任追究。因此,我们的结构设计严格区分管理权和投资权,并且所有操作都力求合规透明,就是为了最大限度保护各位LP的利益”

“此外,我们也会为GP公司购买相应的职业责任保险。”

回到完庄欣怡的

website stat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