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过来。” 林昭大马金刀的坐在了沙发上,冲着丁神医招了招手。 丁神医噤若寒蝉,夹着腿小心翼翼的走到跟前。 没办法,之前被吓尿了,还没干透呢。 “小人有眼不识泰山,得罪了林真人,还请真人大人有大量,就把小的当成一个屁给放了吧。” 形势比人强,丁神医的态度那是相当的卑微。 “你懂医术?” 林昭饶有兴致的道。 “略懂一点皮毛。” 丁神医苦着脸,战战兢兢的回答道。 实际上,他不是在谦虚,而是真的只懂一点皮毛。 说起来,他会医术,还要拜研究精神所赐。 为了研究出能够把内力瞬间全部爆发出来的法门。 他苦读医书,把人体经络研究的是明明白白。 和葛老以医入武恰好相反,他是以武入医。 可由于是自学成才,在医术方面当真只是略懂皮毛。 “你修炼的是蛤蟆功?” 林昭留下他,最主要的就是对那门形似蛤蟆的功法很感兴趣。 那门功法,可是能让人短时间内提升好几个小境界的。 用好了,绝对是能够逆风翻盘的大杀器。 “不是蛤蟆功,是金蟾一气吞天功。” 丁神医脸色涨红的争辩道,这是他最后的倔强。 “金蟾一气吞天功?也是你自创的?” 林昭一向尊重有创新精神的人。 “不……不是。” 丁神医惭愧的低下头去,小声道:“是我从一座古墓里挖出来的。” “展开说说。” 林昭饶有兴致的道。 “我之前就是个普通人,前半辈子始终碌碌无为,老婆为了不给我增加负担,就跟一个富二代跑了……” 丁神医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诉说着他的悲惨经历。 随着他的娓娓道来,林昭的脸色也变的古怪起来。 看着他的眼神里,充满了怜悯和同情。 原来,丁防震,也就是丁神医。 在三十岁之前,都是个社畜。 每天做牛做马,供养自己那个好吃懒惰的漂亮媳妇。 可没有想到,漂亮媳妇打心眼里看不起他。 结婚后,不但不做家务,也不愿意给他生孩子。 整天打扮的花枝招展,跟一帮小姐妹混迹夜场酒吧。 吃他的喝他的不说,还整天嫌弃他没本事,挣不到钱,骂他是窝囊废。 终于,在丁防震三十岁那年,被单位优化下岗后。 常年累积的矛盾彻底爆发。 他的漂亮媳妇毫不留恋的跟他提出了离婚,跟着一个富二代跑了。 丁防震当了那么多年的舔狗,没想到最后却落得一无所有的下场。 一向老实本分的他,感觉自己的人格受到了侮辱。 于是,一怒之下,做出了一个违背祖宗的决定。 他要挣大钱,发大财。 用大把的钞票,砸在狗眼看人低的前妻脸上。 让她知道,当初离开自己是多么错误的决定。 怀着这个伟大的目标,他毅然决然的挖了自己的祖坟。 本想着从自家祖坟里淘出点金银珠宝,当做第一桶金。 然后做大做强,勇创辉煌。 却没想到,由于没有经验,一不小心就把祖坟给挖塌了。 误打误撞下,他掉进了祖坟下面,一个更加古老的墓穴当中。 那座古老的墓穴当中,没有陪葬的金银珠宝。 唯有一部用竹简制作而成的修炼功法。 还因为年月太过于久远,竹简上的很多字都已经模糊不清。 他就是凭借着这部残缺不全的修炼功法,才成为了一名武者。 而《金蟾一气吞天功》就是记录在这部竹简